大陸當局清楚的意想到功令辦事融會,乃是粵港澳大灣區成功發展弗成或缺的重要環節,因此決定推出試點舉措。在考慮到現實的政治與經濟需求面,筆者推想,對已具有相當法律專業常識的香港法律執業者與澳門執業律師而言,應能輕鬆經由過程專為粵港澳大灣區設置的律師執業考試。
臺灣功令人唯有接續強化本身的國際與跨境執業能力,才有機遇淡化自己不諳臺灣之外區域司法的弱點。與此還有一個環節因素,就是大陸政府是不是願意攤開限制,「准入」臺灣律師進入大陸市場執業?就要先瞭解港澳律師在大陸執業的「准入」環境。
近20年來,由於經貿情況的改變,臺灣的本土功令服務營業逐漸滑入了低利競爭的時期。由於產業鏈的重組,專利方面的業務量與中小企業的法令辦事需求均呈嚴重下滑趨向。粗略估量,當前兩岸中階以上的司法辦事報酬差距,已切近親近新臺幣與人民幣的幣值差距。市場決議價錢,就像是臺灣律師的工作量與執業准入難度毫不會低於高科技產業的經管層,然則當前多數臺灣年青律師的年薪,還趕不上臺灣高科技產業菜鳥工程師的年薪。
基於臺灣法令人的久遠成長與臺資企業取得更高程度,臺灣法律人應為進入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做出需要準備。就像臺商一樣,市場在哪裡,我們就在哪裡。
2020年12月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香港功令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獲得內地執業天資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舉措》,符合前提的香港、澳門法令執業者,經由過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獲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律師成分展開部門民商事法令辦事,包括民事訴訟和非訴訟業務。
2019年,中國大陸出口百強企業的前10名,有7家是臺資企業,總計32家臺資企業進入百強名單。這32家臺資企業的出口總額達1.35兆人民幣,占比大陸出口百強企業總額43.1%。2020年,臺灣出口大陸貨色總額占比臺灣出口總額43.8%,較之2019年成長14%。臺灣出口大陸的最大宗貨品還是「電子零組件」。由上述數據可知,臺資企業對大陸與大陸對臺灣的出口商業與常常帳順差,均有龐大進獻。兩岸的產業鏈有極強的依存度,可謂合則兩利,分則俱傷。
為了更好更快的增進兩岸營商情況融會,大陸政府該當放棄對等的定式思惟,盡早鞭策承認臺灣律師在大陸市場的競爭機會最少同等於香港的法令執業者與澳門的執業律師;往後進一步放寬至同等於大陸本地律師。藉助於市場的驅動力,臺灣的專業人士將通過最佳好處於自己的理性選擇,融入中國的整體成長與扶植當中。 (作者為法學傳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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